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涉及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管辖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含各知识产权法院)自2022年5月1日起作出的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第一审裁判,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裁判,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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