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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分享 |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的一般处理思路
Thu Dec 08 16:41:00 CST 2022 发布人:华诚小编

丁玉鹏

本文整理自华诚公司商事专委会线上分享会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是比较常见的案件类型,此类案件有基本的框架和逻辑,对于赔偿的项目基本都有可参考的标准。所以,代理此类案件需要熟悉各种赔偿标准,包括财产赔偿标准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也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损方有基本的保障,机动车都需要购买交强险。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中,基本都会涉及保险公司的理赔,这也要求代理此类案件对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责任与内容有所了解。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中涉及的问题比较多,本文仅对一些基本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归纳。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中肇事各方的责任认定

在交通事故中,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谁在本次事故中需要负责,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该责任通常是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调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该认定书中会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同时也会明确交通事故的成因及各方需要承担的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对肇事各方责任的划分通常有五种情况,包括全责、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无责任和责任无法认定。

由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在法院诉讼中通常会被直接采纳,并据此来裁决相关赔偿问题。如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或有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有错误的,法院需根据相关证据来判断肇事各方的责任问题。

对于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借用车辆、挂靠车辆、套牌车辆等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确定的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中已有明确,不再一一赘述。

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中的损害赔偿

(一)财产损失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造成下列财产损失的,受损方可以请求赔偿: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上述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及受损方提出的诉请和相应的证据,由法院进行裁判。需说明的一点是,在相关案件当中,车辆受损的一方通常会提出车辆潜在价值降低的赔偿问题,也就是常说的 “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我们检索的案例,该部分损失尚未被法院认可,这是基于我国侵权责任赔偿的填平原则,车辆实际产生的损失赔偿后,即认为受损方已经得到了全部赔偿,不再进一步考虑车辆市场价值是否降低的问题。

(二)人身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的种类与一般的人身侵权案件一致。下面的表格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中案例的判决情况总结。如交通事故案件中相关责任比例确定后,相应的赔偿金额乘以责任比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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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请求中通常要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赔偿限额中优先赔偿。如不写明,则有可能无法得到保险的及时赔偿。因为当赔偿总金额超过交强险限额后,如果还有商业险的,则由商业险进行赔偿,而商业险的保险合同中通常将精神损害赔偿排除在理赔范围之外,最终可能要由侵权人本人来赔偿。而当侵权人无能力或不愿意赔偿的情况下,则会涉及执行等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有利于受损方诉求的实现。

2、保险的无责赔偿与有责赔偿。此处要说明的仅是交强险与商业险的一些赔偿区别,在法院确定了赔偿总金额之后,依法属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内的部分不再计算肇事各方的责任比例,而由交强险全额赔偿。如果赔偿总金额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则超出部分需根据肇事各方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金额,并由商业险进行理赔,无商业险的则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衣物损失。衣物损失也是交通事故赔偿中常有的项目,但也经常会因为金额较小而被受损方忽略。关于该部分损失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写明金额,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等因素确定赔偿标准,大约在1000元之内。

4、关于律师费。律师费用的赔偿标准如上。赔偿主体通常为侵权人本人,该费用无论是交强险或商业险均不予理赔,故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应当把实际侵权人一并列为被告,不要因为有了保险公司作为赔偿的主体,就不在将实际侵权人列为被告。

5、城乡标准统一。2020年4月,上海高院发布规定,对于2020年1月1日起(含当日)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按照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对于2020年1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

由此开始,破除了此前争议许久的“城乡二元制”“同命不同价”的问题。

6、2022年度相关赔偿基数。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上海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29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295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上面的数据作为2022年度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基数。2022年死亡赔偿金最高可达1648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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