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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访谈 | 对话朱小苏:重塑与新生,上海破产业务的市场化征途与律师的全能挑战
2024年07月16日 发布人:华诚小编

人物访谈 | 对话朱小苏:重塑与新生,上海破产业务的市场化征途与律师的全能挑战

本文已经授权转载自律新V研
作者丨王思远
出品丨律新社研究中心


在营商环境改革的波澜中,破产法一改往日的默默无闻,极快速度地转变成热点法律领域之一,为公众所密切关注。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高级合伙人朱小苏的专业领域涵盖公司商事、破产与不良资产处置。其曾于荷兰莱顿大学深造,并于2018年参加美国国务院主办的“国际访问者领导项目”,围绕“美国破产改革”进行国际访问交流。凭借着深厚的学术背景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获评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以及第五届“东方大律师”等荣誉。2007年,其所在的华诚律师事务所被纳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首批破产管理人名册,自那时起,朱小苏律师便投身于我国破产法律事业,见证了上海乃至中国破产业务从萌芽到如今日益蓬勃的全过程,其个人也入选上海首批自然人破产管理人名册。

近日,律新社研究中心在《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破产领域》调研中,通过与朱小苏律师的对话,旨在从一位亲历者与推动者的视角,深度剖析上海破产业务的演进脉络及其在当前经济与法治环境下的格局变迁。朱小苏律师的见解将为我们提供一个窗口,透视中国破产业务从摸索前行到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转型之路,以及在此过程中上海如何逐步构建起具有自身特色的破产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探讨上海破产业务的现状与未来趋势,我们旨在为法律行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洞见,促进破产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上海破产业务的黎明破晓

上海破产业务的历史轨迹见证了中国破产法律实践从青涩逐步成熟的全过程。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破产制度进入新纪元。朱小苏律师为我们讲述了上海作为破产法实施的先行者,在破产司法审判领域的探索之路。

早期探索阶段(2007—2014年)

2007年,随着《企业破产法》的正式实施,破产申请门槛较之试行法有所降低,新增了管理人制度,扩大了适用范围,中国破产业务从此前的政策性破产时代迈入了法治化时代上海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提前响应,公开选聘首批破产管理人机构,昭示着上海“管理人中心主义”的破产业务模式正式拉开序幕在朱小苏律师看来,这一时期,破产管理人制度尚处于雏形阶段,首批入选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仅20家,后来还有机构主动退出,而名册内的机构也大多处于摸索状态,破产案件数量有限,办理破产业务的人员也较少。行业内部对破产法的应用和破产案件的处理方法尚未形成成熟体系,社会公众对破产法和破产管理人制度更不了解,破产法被视为一门相对冷门的法律领域。在此背景下,上海破产业务的早期参与者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案件办理经验不足、人员配置有限以及市场认知度低等等。

与此同时,朱小苏律师作为见证者之一,亲历了2008年上海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成立,这一举措标志着上海律师行业在该领域专业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启动。该委员会虽多次更名,直至现今命名的破产与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却仍保持着创立之初的宗旨与使命,而其研究范围则不断扩展,从最初以管理人和破产清算申请业务为主,逐步延伸至重整、和解等破产拯救领域,代表债权人、投资人和利害关系人的上下游范畴以及不良资产投资,彰显了委员会成员对专业持续发展的承诺与坚持。

蓄力待发阶段(2014—2018年)

2014年,上海破产业务迎来转折点。上海高院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在国内破产法学界及实务界引发热议。上海高院在发布会上通报了近年来上海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并公布了下一步将在破产审判方面着力推进的九项工作重点(业内称之为“破九条”)引起了上海破产法实务界的热烈反响,更有人将此比喻为上海破产法实务的“春天”来临。

而在这一轮上海破产法实务界的重大突破中,上海市律师协会依托下设的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业务研究委员会,成为了积极的推动者和重要的参与者。在朱小苏律师的眼里,“破九条”政策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上海破产审判进入了加速推动的阶段尽管过程中,案件数量并没有呈现激增,但一系列政策逐步促进了破产案件处理的规范化,更激发了更多从业者投身破产业务的热情。而上海高院在2014年末组织的首次破产管理人机构扩容和分级管理使得管理人队伍从早年的不足20家,扩容到了49家,并评选出10家具有办理重大疑难破产案件资质的一级管理人机构,反映出破产业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和行业队伍的日益壮大。这其中,华诚律师事务所作为上海首批入选破产管理人名册机构之一,亲历了这一系列变革,不仅自身从最初的摸索阶段成长为一级管理人,并且见证了管理人队伍从寥寥可数扩展至百家争鸣的过程。

此外,为繁荣上海破产法学术研究,推动上海企业破产保护和破产清算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加强破产法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上海市法学会领导下,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在2015年初正式成立,上海自此又诞生了一个由破产法理论界、实务界、工商企业界及各方关注破产法制发展的人士和机构组成并致力破产研究的新阵地。

变革发展阶段(2018年至今)

2018年起,随着国内“僵尸企业”出清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加强,社会对破产所能实现的社会资源再分配功能有了更真切的认识。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层面越来越重视营商环境的建设,且“办理破产”恰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十项指标之一,破产法的重要性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上海破产业务的行业地位也因此获得了显著的提升。这一时期,上海高院推出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规范指引(试行)》破产案件的受理管辖经调整后趋于集中,上海破产法庭和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更相继成立,为破产业务提供了更为专业和高效的平台,标志着上海破产业务进入专业化、系统化发展阶这一系列举措不仅规范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流程,也提高了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合规性和统一性,为破产案件的高效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年,上海高院和上海市司法局再次联合组织对破产管理人队伍进行扩容,从2014年的49家壮大到如今的100家,进一步体现了上海破产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深化。扩容举措不仅反映了市场需求的增加,也表明了市场对破产管理人专业能力的认可与期待。而在管理人业务之外,更多律师以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投资人、职工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到破产案件之中,破产业务的市场化外延持续扩大,垂直细分渐渐涌现,产业生态圈随之逐渐形成。

综上,上海破产业务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从初步探索到逐步成熟,再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过程。政策的引导、市场的需要,以及专业机构的积极参与,共同推动了上海破产业务的蓬勃发展,使其成为反映上海乃至中国法治化、市场化进程的重要标志。


二、破产业务市场化:上海的独特风景线

朱小苏律师认为,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上海地区破产案件的质量与数量均发生了质的飞跃。这一改变,不仅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深入调整,也展现了上海破产律师对复杂案件处理能力的增强。此外,头部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人员和体量的规模化和内部更趋于公司化的运作模式,在破产业务中展现出显著的竞争优势,推动了行业内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模式的创新。

市场繁荣与案件数量增长:从稀少到显著提高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其破产案件处理展现出明显的市场化倾向。不同于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在企业破产重整中承担主导角色的模式,上海的破产案件,特别是重整案件,从投资人遴选、重整计划的制定到执行,各个环节更多依赖市场机制来决定。政府较少直接干预,而是通过让市场来评判企业的重整价值的方法,确保真正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获得重生机会。这种市场化运作方式,使得上海的破产业务更加透明、公正,也更符合现代破产法律精神。虽然相较于江苏、浙江等地,上海破产案件的整体数量仍略逊一筹,但近年来随着大型集团、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增多,上海破产司法审判的市场化特色越发显著,不仅促进了破产法的实践应用,也提升了司法审判的专业性和效率。

据朱小苏律师回顾,早年间,上海的破产案件数量稀少,专业律师和破产管理人队伍规模相对较小,市场整体显得不温不火。然而,随着国家对破产制度的重视和上海破产业务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办理破产”评价指标的重视后,破产案件呈现出显著增长的态势。这一增长不仅体现在案件总量上,还体现在案件类型的多样性以及案件处理的复杂度上。初期的破产业务更多集中在国有企业“关停并转”的政策性破产清算,这些案件往往侧重于清偿债务、企业退出市场等基本目标,资产规模和复杂度相对较低。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与政策引导,尤其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大型企业集团及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案件显著增多。这些案件不仅涉及金额巨大,还常常伴随着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多方利益协调以及资产盘活等难题,对破产管理人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标志着上海破产业务已步入一个更为成熟和活跃的阶段。

头部律所的崛起与专业化分工效应显现

在与朱小苏律师的对话中,他为我们指出了另一个值得观察的现象:上海地区的破产业务中,头部律所效应愈发突出,这与上海破产业务的规模化、专业化运作密切相关。诸如方达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等高度公司化运作的律所,凭借其深厚的资源投入和专业团队,在承办大型破产案件时展现出了显著的竞争力。这些律所不仅拥有处理复杂案件所需的多领域专家,还能够高效整合人力资源,应对破产案件处理中的各种挑战,如复杂的债权债务梳理、资产处置、债权人协调等。而一些全国性企业的破产案件更要求律所在破产业务上必须具备足够的人力储备和资源协同,规模化运作则确保了律所能够高效应对大体量案件,满足市场对高质量破产服务的需求。

朱小苏律师进一步指出,上海破产业务的这一特征,反映了在高度市场化环境下,律所需要通过规模化、专业化提升自身竞争力,以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头部律所的成功案例不仅体现了其在案件处理的高效与准确,更有助于行业标准的提升和对破产业务工作模式发展的引领,以至于推动整个上海乃至中国破产业务向更深层次的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因此它们成为了行业内外学习的标杆。


三、预重整机制的双重镜像:困境挑战与规则破局

预重整制度作为与破产制度关系紧密的庭外重组程序,旨在通过庭外重组的方式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快速恢复生机的途径。然而,朱小苏律师对此也提出了一些个人的思考。

预重整困境:管理人角色与沟通鸿沟挑战重重

朱小苏律师认为,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与正式破产重整阶段的管理人指定和衔接制度需要进一步的明确,尽可能避免出现管理人虽倾力投入前期工作,却无缘继续担任正式重整管理人的局面,否则中介机构的参与热情将受到挫伤。此外,沟通的艺术在预重整期间显得尤为重要,与债权人及债务人间的协商成效直接关系到后续重整蓝图的绘制顺利与否,也关乎自身是否会在正式重整中继续担任管理人问题上遭到反对。现实中,难以调和的多方利益让成熟预重整计划的出台步履维艰,这为正式重整程序的启动增添了诸多变数。具体在操作层面上,预重整阶段缺乏破产法所设定的如中止执行、债权停止计息、解除财产查封等保护措施,这意味着企业虽能尝试庭外重组,但无法享受破产程序带来的直接拯救和便利。

朱小苏律师以带着镣铐跳舞为喻,指出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在平衡各方利益与中立的立场间艰难行走,凸显出预重整实操层面之复杂与门槛之高。

从质疑到接纳:上海预重整规程开启破冰之旅

面对针对预重整的诸多争议,上海破产法庭迈出破冰一步,于2022年5月颁布了《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与其他省市相比,上海在出台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的时间上并不算早,似乎反映出上海法院对预重整程序较为谨慎的态度。当然,朱小苏律师也认为预重整制度具有其特有的意义:站在企业角度来看,更多依靠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预重整要比直接进入破产司法程序更容易得到企业的接纳。对法院而言,预重整则可以成为检验企业是否具有挽救价值的一个工具。而对于服务机构而言,预重整制度下赋予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名管理人的机制,更为从业者在现有的摇号随机指定管理人的模式之外,带来了更多的业务机会。因此,作为新生事物,预重整制度的探索实践价值不容小觑。朱小苏律师也指出,正基于以上原因,近些年,预重整业务逐步成为破产律师所关注的市场,这一趋势也会引领着破产重组业务逐渐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四、行业生态与未来展望:破产业务的无限可能

行业内部合作与“抱团取暖”理念

在破产法律服务领域,朱小苏律师是“抱团取暖”理念的积极倡导者。他认为,破产案件往往衍生出众多其他领域的律师业务机会,包括债权人、投资人、债务人股东及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因此行业内的紧密合作至关重要。朱小苏律师提到,通过建立相互信任和充分了解的基础,同行之间可以共享信息、互相推荐业务,往往形成频繁互动的高效协作。这些实例证明了行业内部的协作不仅能提高案件处理效率,还能增强律师间的互信,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执业生态环境。这种协作文化促进了上海破产律师圈的形成,增强了行业的凝聚力。

同时,上海破产管理人执业环境的显著提升,得益于所有从业者的共同努力。扩容政策出台之后,新加入的破产管理人为队伍带来了新鲜血液,同时也对原有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朱小苏律师认为,虽然扩容带来了竞争,但也促进了行业内部的知识交流和资源共享,新老从业者之间的相互学习与融合对提升整体执业环境大有裨益。新加入的律师面临着快速适应行业规则、建立专业信誉的挑战,但同时也拥有更多参与重大案件、拓展业务领域的机会。随着破产行业职业环境的不断优化,这一领域的从业者们需要在合规履职的前提下,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把握市场趋势,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新需求。

对未来的展望与建议

尽管依然面临着行业内外的种种挑战和不确定性,但朱小苏律师对破产业务领域仍充满了信心,随着破产法的普及和破产审判机制的不断完善,破产业务将更加专业化、市场化,破产从业律师的角色也将随之更加多样化,对跨学科、跨领域的知识要求愈发提高。他强调,如美国著名破产法学者查尔斯. J.泰步教授所言,破产法也许是最后一个可能出现法律通才的法学领域。为了应对这样的市场要求,未来行业应继续强化对内对外的合作机制,通过定期交流、资源共享等方式,共同推动破产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同时,行业应更加注重培养青年律师,传承破产法律服务勤勉尽责的专业精神,保障行业的持续创新与健康发展。朱小苏律师的愿景是:通过所有从业者的共同努力,将破产行业塑造为一个高度专业化、协作紧密且充满活力的法律服务领域


五、结语

在回顾上海破产业务的转型与发展过程中,朱小苏律师为我们揭示了一个行业的成长轨迹。从蹒跚学步到健步如飞,上海破产业务的每一步都与时代脉搏紧密相连。破产业务的崛起,不仅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鲜明注脚,更是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的真实写照。它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法律制度与市场机制相互磨合、相互促进的光辉历程。在这场关于上海破产业务的深度探索中,朱小苏律师以其亲身经历和深刻洞察,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破产业务领域从萌芽到繁盛的生动图景。它见证了从摸索前行到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华丽转身,展现了法律人如何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环境中携手共进,推动行业迭代升级。破产业务的革新,是对市场法治的一次致敬、对法律温度的一次丈量。未来,上海破产业务将在专业化协作的土壤中继续孕育生机,成为法治经济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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